品牌 其他品牌 货号 RMX-A105 规格 20克/瓶 供货周期 现货 应用领域 环保,化工,综合
聚乙烯塑料中六价铬分析标准物质,本标准物质主要根据聚乙烯塑料(HDPE)中六价铬(Cr6+)成分含量检测及日常样品含量的要求而研制,可作为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以及分析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进口HDPE作为基体,将扩散剂、稳定剂和目标物质按照成熟稳定的工艺配比,在高速混合设备中将吸附添加物原料混匀,经特殊均质化手段,在高速混合设备中,严控各段温度和真空条件下熔融、剪切、回流、输送以实现良好的分散性塑化。严控牵引速度和切刀间隙,保证PE颗粒制备均匀,将颗粒样品使用液氮粉碎机磨粉,最终在洁净室分装于玻璃瓶中避光保存。
二.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 标准物质名称 | 标准值(mg/kg) | 扩展不确定度(mg/kg) |
RMX-A105 | 六价铬(Cr6+) | 1137 | 133 |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 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标准物质技术规范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GB/T39560.702-2021《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HDPE塑料不可溶解且不含锑元素,采用甲苯/碱液消解-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法(UV-VIS)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规定最小取样量为0.1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个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定值方法为甲苯/碱液消解-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法(UV-VIS),定值依据标准为IEC 62321-7-2:2017和GB/T39560.702-2021,按照标准里不可溶的方法。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瓶封装,每瓶20g,粉末状,在避光、清洁、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另外需要注意粉末状样品带有一定的静电。规定最小取样量为0.1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
聚乙烯塑料中六价铬分析标准物质,该标准物质含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做好防护,戴口罩、手套,实验后样品不得随意丢弃,按照实验室危废相关规定做好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