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其他品牌 货号 RMH-F285 规格 50克/瓶 供货周期 现货 应用领域 环保,综合
复合肥料中硝态氮分析标准物质,本标准物质对复合肥料中硝态氮的研究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可用于农业、科研和工业等领域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仪器校准及过程中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选择经过筛选的的复合肥料为基体,在制备过程中经研磨、高速混合等特殊均质化手段,经低温干燥后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聚乙烯瓶中避光保存。
二.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 特性量 | 标准值 | 扩展不确定度 |
RMH-F285 | 硝态氮 | 7.06% | 0.70% |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 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标准物质相关的规范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按照国家标准GB/T3597-2002《肥料中硝态氮含量的测定氮试剂重量法》和NY/T 1116-2014《肥料 硝态氮、铵态氮、酰胺态氮 含量的测定》,采用重量法对硝态氮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1.0g。并使用紫外分光光度法进行方法比对验证,数据结果显示两种方法一致等效。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暂定有效期为3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个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定值方法为氮试剂重量法和紫外分光光度法。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聚乙烯瓶封装,每瓶50g,在避光、清洁、干燥的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和受潮。规定最小取样量为1.0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
复合肥料中硝态氮分析标准物质,本标准物质在标准NY/T 1116-2014《肥料 硝态氮、铵态氮、酰胺态氮 含量的测定》和GB/T3597-2002《肥料中硝态氮含量的测定氮试剂重量法》范围内使用。